买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条件比较严格,很多购房者只能先选择商业贷款来实现购房,在还款过程中贷款人满足了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宿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为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存在共同产权人的,共同产权人应为贷款申请人配偶。贷款申请人婚前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婚后应与配偶共同申请商转公贷款。
2、商转公贷款房屋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同时贷款房屋仅存在商业住房贷款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等全力限制情形。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无法办理顺位抵押,无法办理商转公贷款。
3、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还应满足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最低首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信用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宿迁商转公办理手续
1、提交资料
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提供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和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开具的《宿迁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贷款基本信息表和还款明细表,贷款基本信息表应包含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放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本金余额等信息。
2、办理抵押登记
商转公贷款房屋抵押登记采取顺位抵押方式,是指在商业住房贷款第一顺位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设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第二顺位抵押权。商转公贷款放款金额能够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应要求商业住房贷款银行注销第一顺位抵押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从第二顺位抵押权自动上升为第一顺位抵押权。
3、转换还款
商转公贷款发放和商业住房贷款还款原则上应于同一天完成,因故未能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应于当天将商转公贷款资金退回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该笔商转公贷款作结清处理,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将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还款银行账户中扣除。
因商业住房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结清产生的违约金由贷款申请人自行承担。
宿迁可商转公的办理银行
根据《宿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了解到,目前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也就是目前只有这些银行能办理。
商转公贷款房屋、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均应在宿迁行政区域范围内。